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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何在?道何谓?术何为?数据确权的“灵魂三问”
2023-11-14 阅读量:35 小字

20231111日,CCF YOCSEF天津在天津市南开区天津科技广场4号楼天开报告厅成功举办了明理之问:数据确权的界、道、术观点论坛。


论坛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强调了数据要素生产、流通和应用的协同发展。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也是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的基础。数据确权可以避免数据的滥用,有效激励数据生产流通,更好发挥数据的价值。然而,数据确权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理清数据确权与数据安全的相互关系?在数据流通的不同业务场景下,数据确权的准则有哪些?数据确权的同时相关的责任是否明确?现有的数据确权的技术能否适用于新型数据类型的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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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本论坛从数据确权技术的边界(界)、准则(道)及发展趋势(术)出发,邀请了来自科研院所、高校、公司企业的相关领域专家共聚一堂,嘉宾们针对数据确权发展现状,从不同角度开展了4个小时的深度思辨讨论,输出了有价值的数据确权相关观点,为数据确权相关领域及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经过一个下午的深入探讨和热烈思辨,本次论坛的观点总结如下:

(1)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没有特别清晰的技术边界。确权需要技术但不仅仅依靠技术,还需要有制定更加明确清晰的相关法律法规。数据的标识、数据的匿名化、确权的实现平台等都是确权需要的技术。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在技术栈上有一定的交叉。在跨域流通时,数据确权问题更加突出,对数据安全技术的要求更高。确权是技术手段,安全是目标,确权技术的提升可以提高数据的安全。

(2)数据确权应该从多维度制定准则,不同维度需要不同准则。现实中缺少相应的企业或机构提供数据确权服务。数据责任的量化要看其存在的价值,数据责任的认定不是看数据的量,而是看其造成的影响。

(3)现有技术对于新型数据确权适配度低,尤其是AI大模型产生的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和密码学等现有技术无法全面解决此类新型数据确权面临的问题,现有技术可以解决其中的部分问题,但当前技术的不可替代性现阶段仍然无法考量。

本次论坛由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CCF YOCSEF天津分论坛学术委员会承办,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执行主席由YOCSEF天津AC委员、天津理工大学张洪玮,YOCSEF天津AC委员、天津工业大学荣垂田共同担任。

论坛邀请到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钱卫宁教授、国家超算天津中心应用研发首席科学家孟祥飞教授以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廖怀学律师担任本次论坛的引导嘉宾。同时由南开大学卢冶、上海交通大学郑臻哲和华东师范大学李翔担任思辨嘉宾。

共同参与现场思辨讨论的还有YOCSEF秘书长、北京赛博英杰科技有限公司谭晓生,YOCSEF总部主席、北京邮电大学高志鹏,YOCSEF总部AC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范举,YOCSEF总部AC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盖珂珂,YOCSEF总部AC委员、学术秘书(2022-2023)、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于静,YOCSEF总部AC委员、首都师范大学唐晓岚,天津理工大学王劲松,中国民航大学李海丰,北京交通大学段莉,中山大学黄华威,北京大数据研究院杨益,北京交通大学李超,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谢梦瑶,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天津)李基亮,深信服奚玉昂,中山大学李涛涛,哈尔滨工业大学冯晓骋,中新天津生态城智慧城市发展局白松林,天津理工大学赵泽宁。


引导发言

在本次论坛的引导发言环节,钱卫宁在题为《应用与技术协同推进数据确权:问题与挑战》的发言中指出:如今数据成为了一种新的能源动力(Power),具备技术和社会双重属性;与传统数据相比,当前真正发挥作用的数据是真实的行为数据,在决策和业务中形成闭环,在使用时具备集群智慧的特点。最后,钱卫宁指出:数据是万物互联的桥梁和纽带,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数据管理技术(包括数据确权)的发展是典型的“应用驱动创新”。

钱卫宁

孟祥飞在题为《数据确权需要数据安全,但不止于安全》的发言中指出,数据确权的难点在于权利冲突的复杂性,在确权过程中,缺乏对基本概念的一致性定义和基本观念的共识,且对于法律制度所确立的数据边界十分模糊,公共数据资源也应作为社会的资源,应在国家的平台上推动数据可用不可见。

孟祥飞

廖怀学在题为《以数据产权“权利束”为视角看数据确权问题》的发言中,首先阐述了有关数据确权的法律背景,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如何综合处理好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之间的关系,成为数据确权的关键目标。他指出,当前全球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日趋完善,且行政监管趋严、司法风险凸显,数据权属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数据确权不仅应当确保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而且还应当充分保障数据处理者的权益。接下来,他对“数据二十条”进行了深刻的解读,从法律角度为我们带来了独到的见解。最后,廖怀学对数据确权的难点和痛点提出了部分解决方向。

寥律师


思辨讨论

在本次论坛的思辨环节,与会者针对数据确权面临的问题,围绕三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以及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惑。

针对第一个议题: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是否存在清晰的技术边界?形成以下观点:

(1)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没有特别清晰的边界。数据确权和数据安全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着不同侧重点的问题。数据确权强调在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利益、公平、效率等问题,而数据安全则更注重数据的完整性和不被篡改泄露。

(2)数据在域内安全是主要问题之一,数据的跨域流通会涉及到确权的问题。确权存在技术、也需要技术。数据的标识,数据的匿名化、确权的实现平台等都是确权需要的技术。

(3)确权是技术手段,安全是目标,在数据流通的每个阶段都存在安全的问题,确权技术的提升可以提高数据的安全。

(4)数据确权是法律上的问题,需要法律和工具支持,而数据安全是一个更广泛的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维护。

(5)在跨域流通时,数据确权问题更加突出,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知情同意、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数据加工权、数据使用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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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二个议题:在开放、共享、交易等不同业务场景下,应该从哪一维度制定相应的确权技术准则?“价值”、“可信”或其他?形成以下观点:

1)数据确权应该从多维度制定准则,不同维度需要不同准则。

(2)对于市场上交易的数据,现实中缺少相应的企业或者机关能够提供确认数据持有者相关权利的服务。

(3)责任的量化要看存在的价值,判别承担责任的大小。不是所有的数据的价值都可以用同样的单位来衡量。数据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发展,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4)数据泄漏的责任认定不仅是数据的量,而且也是泄露的那部分数据造成的影响。

(5)数据共享需要建立联盟和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和隐私保护,并由政府在责任和行业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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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三个议题:区块链、隐私计算、密码学等现有技术对新型数据的确权适配度是高还是低?后续该如何推陈出新?形成以下观点:

(1)现有技术对于新型数据确权适配度低,例如大模型对标识数据特别重要,想要模型效果好,必须有标识,但是标识的数据如何确权是一个问题。对于隐私计算,现有技术对于新型数据确权适配度比较低,联邦学习对于多方数据利用的手段,对于确权,没有太大作用。

(2)新型数据聚焦于大模型,对于现有技术,无法有效解决现有问题。

(3)在开放场景下,更关注数据权利的保护;在共享场景下,更关注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在交易场景下,更关注数据权利的转换。

(4)区块链是很重要的,但是有时候不用区块链也可以做到,但是用了区块链性能很差。

(5)数据确权技术的发展需要考虑法律、伦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与社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结合,以推动数据确权技术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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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发言

论坛最后,CCF YOCSEF天津主席张鹏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论坛的成功举行离不开嘉宾们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天开集团的大力协助,也离不开YOCSEF天津全体AC委员们背后的努力。同时,他也对论坛志愿者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至此,本次YOCSEF天津观点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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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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