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雷·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我们盼望《反垄断法》出台已经有三四年了。在座的各位或许有人听说过永中,我现在用来演示的软件,就是永中办公软件,与微软Office是竞争性的一个产品,我们叫永中Office。是我们自主研发的,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办公软件。非常感谢也非常荣幸的看到刚才
永中与微软是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永中2004版发布后,开始进行正式的市场销售。竞争过程中,碰到了很多问题,也有很多困惑。我是带着问题来的,在座的有很多业内的学者,还有法律方面的专家,我想来请教大家。
我想举几个典型的销售事例。这是发生在04年底的政府采购——江苏省省级机关采购,这是公开报价:微软Windows 2003年的标准版, Office报价为880元,同期的Windows采购是950元。而其全球价格中, Office2003标准版是399美元,Windows是199美元,两者比例2:1,升级费前者是299元,后者是99元,比例是3:1。 国内与国际对比,国内Office报价显然有悖于其价格体系。
这个情况到2005年,在湖南省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招标时,微软Office报价是90元/套,windows当时报价是500元/套,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微软要求系统集成商在采用Windows同时必须采用其Office产品。如果不采用的话,有一些惩罚性的条款在里面。为何在这个层面上,操作系统不降价,专门针对Office降价呢?其背景是04年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中,永中是中标的。如此看来,微软背后的原因不言而喻。
到05年的时候,江苏省有一个很大的工程叫“校校通”,涉及到全省的中小学,政府集中采购了14万台PC,这个工程好像是近年来教育市场最大的一个集中采购。微软Office的授权价和操作系统捆绑,整体报价为 1200万人民币。这个价格业内很清楚,如果除以14万的话,Office加操作系统是多少钱,在中关村有这个价格的话,公众会很受益的。可是针对这一个项目,就颇令人疑惑。其背景是: 04年江苏省政府是永中中标,对微软的压力很大,江苏省“校校通”工程永中也参与竞标。由此,出现了非常奇怪的价格。
上述情况,我们向相关部门汇报以后,引起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的领导做了专门的签字意见。我们跑了很多政府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国家商务部针对反倾销的,包括发改委是价格法方面的,几乎所有能想到的法律武器都去认真学习和探讨了,但是没有结果。有很多问题,眼睛所见非常不合理,但是碰到具体问题,从法律角度来探讨的话,又无从下手。比如说当时我们想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微软采用搭售商品的手段,在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如果达成的话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没有处罚依据,不知道怎么处罚;我们还想到了《反倾销法》,得到的答案是无法界定微软的商品是不是进口商品,反倾销必须是进口商品,微软在中国有注册公司,从软件角度怎么界定这个软件是进口的,如果是进口的,显然海关没有报关记录。到底微软的商品是进口,还是国产呢,不知道。还有一个问题,软件的成本价,你确认它恶意倾销,或者说恶意竞争的话,有一个成本价。那成本价格是什么呢。怎么界定软件的成本价呢,不知道。钢材、水泥,我们被人家告倾销,一告一个准,我们拿人家没有办法。可是软件产品却有很多问题,最后自然是不了了之了。
我想知道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欧盟、或者美国,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果。《反垄断法》出来后,怎么有效利用反垄断法来保护自己的产业?保护自己的产业就是保护公众的利益。我认真的学习了《反垄断法》,市场支配地位,大家很容易确认,搭售产品也很容易确认。不公平的高价,或者说恶性的低价,这种情况怎么来界定?对我来讲这是一个很核心的问题。微软一直对外宣传是全球统一定价,回到刚才江苏省的案例当中,在美国卖99美元的,如果按照进口商品,加上增值税,到了国内就是990元人民币。全球统一定价,是不是价格本身就存在不公平?因为美国人的GDP和中国人的收入差距很远的,在中国卖这样的价格显然超出高人接受范围。也许,微软会说这是其销售策略,坚持全球统一定价,并非用不公平的高价来损害消费者利益。那么在个别的销售事件中,微软Office卖到这么低的价格,到底是为什么?也是合理的价格?还是说恶性竞争造成的?这个里面,我想到的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软件产品的成本价格如何来确定的问题?这也是困扰我很长时间的一个问题。
所以下面我想谈的问题是,什么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环境?其实微软反复强调,政府不要参与市场干预,让企业去竞争。我觉得这里面存在一个关键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公平的市场竞争?上次去深圳,有一个做法我觉得比较好,以前香港人建了一个隧道,收费很贵,但这是必经之路,一直收费很高。后来政府投资在隧道旁边,修了一个盘山路,收费很便宜。这样,如果收费价格过贵,我可以走盘山路,如果我愿意花钱,走隧道也没有关系。在垄断的市场环境下,政府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这是我想提出的一个问题。
刚才谈到关于盗版的问题,知识产权是中美关系当中提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微软在打盗版的问题上,是不遗余力的。不一定所有的人都清楚,几乎在中国所有的大一点的公司,都收到过它的律师函,你用我盗版的,我就向你收钱。微软就是通过打击盗版攫取它的高额利润。这两年微软在中国业绩大幅上升,国内几家PC厂商和他们签订的17亿的合同,他们开玩笑说,微软的中国销售团队大概三年不用工作了。按陈永正的话,微软中国年销售是10亿美元,增长速度非常快。大家可能对陈永正在位的最大印象就是政府公关,通过政府公关改变微软的形象,使得销售业绩获得大的增长。我想到上次看内参的一篇报道,国际垄断性的大的托拉斯机构,会通过政府公关影响国家宏观的策略。既然通过政府公关可以获得大的订单,那么我想不可小视政府公关的能力。如果说今后还发生类似的问题,是否可以提起反垄断诉求?因为在欧盟、韩国都发生过,在国内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我心里也没有底。我主要借这个场合,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包括刚才谈的案例当中,还有很多很多至少我认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这几个比较典型,而且是已经被查证过了。因为我们反映了以后,国家工商总局对这几个问题都进行过调查,而且认为我们反映的从事实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市场上的垄断,还有技术上的垄断。比如Vista出来,其他公司要想获取第一手资料,必须等到Vista出来以后,才可以验证了解。原来美国曾经主张将微软一分为二,操作系统一家公司,办公软件一家。 果真如此的话,Vista 出来后,大家赶紧做测试,看看有哪些问题,但是目前办不到。所以这个里面的问题还是非常非常多。今天还是带着问题来的,希望可以得到一些答疑解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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